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渣浆泵节能技术政策大纲(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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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加速工业窑炉、锅炉及其他用能设备的更新改造
90年代初,全国已有40多万台工业锅炉,平均容量2吨/时,平均热效率60%~70%,年耗煤约3亿吨。据12个部门统计,有工业窑炉6.1万台,年耗煤1.5亿吨;约有6000台煤气发生炉,年耗煤约5000多万吨。全国有风机、水泵近4000万台、8500万千瓦,农村排灌机械1000万马力,压缩机100万台,电力变压器8.4亿千伏安,中小电机3.5亿千瓦,工业电炉70万台,电焊机100万台,气体分离设备6000套及内燃机、拖拉机、汽车等基础用能设备,其中有许多是六七十年代的产品,甚至有50年代的产品,能源消耗大、效率低。目前,用能设备消耗电力约占全国发电的60%~80%,耗煤约占全国煤炭产量的50%,消耗汽油占产量的55%~60%,柴油占40%以上。
2.1 更新改造工业窑炉。提高冶金、机械、石油化工等行业的加热炉、均热炉、锻造炉、热处理炉以及烧成、烘烤、干燥炉等设备的热效率。新建工业窑炉应向连续化、大型化、自动化方向发展。开发推广全纤维结构工业炉。
2.2 更新改造换热设备。研究高效、长寿的换热设备,替代低效换热设备。如推广板式换热器、螺旋管式换热器、螺纹板式换热器以及开发喷流换热器、陶瓷换热器、流化床换热器等高温换热器,推广采用热管、热泵等低温换热器,研制中、低温余热发电设备。
2.3 采用高效加热新技术,如远红外、等离子、感应加热等技术。
2.4 加速高效省能型机电产品的开发和生产,更新替代现有高耗低效的工业锅炉、风机、水泵、工业电炉、中小型电机、配电变压器、压缩机、电焊机等机电产品。
2.5 新建工业炉窑,采用新型隔热、保温材料,燃煤炉的热耗必须达到国内一等炉水平,燃气和特殊用油加热炉热耗应达到特等炉水平。
2.6 严格限制耗能高、技术落后的设备和工艺的生产和建设。如小高炉、土烧结、小转炉、小电炉、小轧机、凝汽式小火电、土焦炉、土炼油、土立窑、小玻璃熔炉、小电石、小有色金属冶炼、石墨阳极电解等。
2.7 逐步淘汰或改造现有技术落后的高耗能设备,重点是电力的中、低压火力发电机组;冶金的化铁炼钢、平炉炼钢、低功率电弧炉;有色金属铜、铅、锌烧结和敞开式鼓风炉和电炉熔炼;生产水泥的湿法窑、干法中空回转窑、立波尔窑,玻璃行业50万重量箱以下小玻璃,砖瓦行业的土砖窑、马蹄窑,建筑陶瓷行业的倒焰窑、推板窑和多孔窑;化工行业的两效蒸发工艺装置,石墨电极电解槽及敞烧式电石炉;日用玻璃行业的室式和链板式退火窑等。
2.8 加速工业锅炉改造。凡不符合《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》规定的锅炉,均应进行改造。凡已确定集中供热区域内的老旧式低效锅炉,不再进行单台改造。2.9 推广先进的燃烧装置,发展粉煤旋风燃烧装置。推广锅炉分层燃烧技术。1000℃以上高温热气、烧油炉,采用预热式烧嘴、高速烧嘴、全热风油嘴及辐射杯烧嘴。开发脉冲式燃烧、触媒燃烧及超声波雾化油烧嘴等新型燃烧装置。
2.10 开发推广节能电力电子技术。如风机、泵类的调速控制,电车、电力机车交流变频调速、斩波调速,新型变流设备、逆变电焊机等。淘汰落后的变流机组、旋转励磁机、电阻调速装置。
2.11 改进电解和电镀电源。合理调整和改造铝电解、电镀电源及其整流装置的调压方式和范围。推广变压器、调压器、整流器“三合一”式整流装置。推广脉冲电源电镀,淘汰直流电源电镀。
2.12 推广低压电器节能技术。严格执行交流接触器节电器及其应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(GB8871-88),加强交流接触器节电产品管理。淘汰RTO系列熔断器、JR6、JR16系列热继电器及XDZ等系列信号灯。
2.13 严格执行家用冰箱等九类家电产品耗限定值国家标准(GB12021.1-9-89),禁止能耗高的家用电器的生产。大力发展电力电子技术、模糊逻辑控制技术在家电产品中的应用。逐步淘汰氟立昂制冷机。
2.14 推广节能型电光源。如高效节能灯及灯具等,逐步淘汰白炽灯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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